《华冶源流与精神》
在长江“三矶”之首的“采石矶”山下,有一座美丽的诗城——马鞍山市。她是诗城,因为是李白的终老之地。她又是一座钢城,因为她是全国特大型企业马钢所在地。华东冶金的缩写“华冶”是一个普通而又熟悉的名字,过去人们知道它,是因为在这座城市里无处不在地有华东冶金的络印,而今人们知道它,彰显它,是因为在这座城市里活跃着一支传播法律文明的小分队,有一支坚持不懈,常年奔波在大街小巷、义务传播法律与道德文明的优秀律师团队—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
华冶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94年7月,原属于安徽工业大学与华东冶金学院的校办所。2001年与马鞍山另一所高校安徽高等专科商业学校的校办所安商律师事务所合并,改制为合伙所。从起初的人员构成复杂、执业理念不尽一致、办公环境差,加上体制落后、管理等诸多问题,折磨着华冶所的躯体。在此情况下,所主任周巧龙在市司法局的支持和帮助下,果断采取整改措施,调整加强了领导班子,整合律师队伍,在每年年检注册时,有意识地淘汰了一些不适合在该所执业的律师,同事引进一批有发展前景的新生代律师人才。经过数年的拼搏,如今的华冶所自主产权办公用房近2000平方米,宽敞、简洁、明亮和大气。拥有高水平执业律师以及工作人员共五十余人的成熟团队。律所实力从2006年以来就逐年一步一个台阶。
2006年全市律师事务所综合考评,步入优秀所的行列,此后考评得分一路上升。
2007—2008年当选马鞍山市年度十佳道德集体。
2008年在全省首次律师事务所综合考评中进入十强,并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09—2010年再次获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1年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并被评为“马鞍山市品牌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华冶律师还赢得了诸多的社会赞誉,省市总工会、省市妇联等都给予华冶所高度评价。之所以能够取得上述的成绩和赞誉,不仅因为他们一直忠于法律、忠于公平、公正,还因为他们忠实于律所的服务宗旨和发展理念—“专业、团队、诚信、尽责”。诚信是律师必备的素质,尽责不仅是对当事人案件的尽责,还要对社会尽责。正如马鞍山市司法局局长洪学农说的那样“律师必定成为社会建设的优质力量。”
相信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华冶法律人会一路前进并留下自己坚定的足迹!